雲端精緻旅館-高雄館 (旅館登記證編號434-1)

快速訂房
雲端精緻旅館-高雄館(旅館登記證編號434-1)

一、入住手續(Check in):

本飯店接受辦理入住時間(Check-in)為下午16:00後(請見房間介紹說明;最晚保留時間(keep the room on the latest time):晚上24:00),訂房者請出示「訂房成功單」及「身份證件」以便辦理。

二、延遲入住時間:

訂房者於住宿當日,因故無法於「最晚保留時間」前辦理入住手續時,訂房者(或住房者)必須提前告知飯店。如未與飯店協議入住時間又超過保留時間未辦理入住手續,則視訂房者(及住房者)無條件放棄訂單(住宿權益)。

三、退房手續(Check out):

本飯店退房時間(Check-out)為 (中午11:00前),訂房者與飯店之其他交易﹝如續住、加床、餐費、小費、電話費...等﹞所發生之費用,必須與飯店現場結清。

四、訂單異動:

訂房者應於入住前3日(不含入住當日)提出申辦,如未提出申辦不得異動訂單。

每筆訂單異動限定乙次,限原訂飯店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

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大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應補足差額。(限原訂飯店)

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小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不得要求退其差額。(限原訂飯店)

五、保留住宿權益(保留住房):

.訂房者因故辦理訂單異動,本飯店可接受保留住宿金額2個月限原訂飯店)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(提出申辦日為保留起算日)

.訂房者使用「保留住宿金額」時,請注意!為避免飯店客滿,敬請及早計畫,如逾時未提出申辦,視同無條件放棄訂單(住宿權益)。 (限原訂飯店使用)

.每筆訂單異動限定乙次,限原訂飯店,異動完成後不得辦理取消退款。

.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大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應補足差額。 限原訂飯店

.訂單異動後,訂單費用總計小於原訂單費用總計時,訂房者不得要求退其差額。

限原訂飯店 訂房者因故取消訂單辦理退款,依下列標準申辦:

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者,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理: 
 比例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: 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(不含預定住宿日當日)第三日以前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 金額100%。 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(不含預定住宿日當日)第一日至第二日到達者,業者應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50%。
(三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 
 
二個月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: 
(一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前到達者,得於二個月內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。 
(二)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,業者得不退還預收約定房價總金額。